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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3〕22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117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价稳供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稳定。

二、文件依据

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21〕1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等13个省直有关单位《关于制定辽宁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农市〔2022〕71号)和《关于制定盘锦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盘菜考办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

实施方案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强调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真对待考核工作,狠抓落实。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保证农产品保价格、稳供给工作。具体目标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生产能力。保证蔬菜播种面积和蔬菜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猪肉产量稳定率达到或超过前5年猪肉产量的平均值。水产品产量稳定率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

(二)市场流通能力。制定或完善“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功能齐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化零售网点结构。推进公益性“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建设。

(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区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提高检测能力,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抽检任务。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四)调控保证能力。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调控、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调控预案等方面政策。建立规范可行的农产品储备制度。完善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

(一)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建设。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调整生产结构争取项目、引进资金等手段努力提高蔬菜、猪肉、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加强市场流通能力建设。由区商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科学合理规划“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加强全区“菜篮子”批发市场建设,完善流通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能力。增加零售网点建设,保障供给能力。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监测、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品准出与市场准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制度。

(四)强化调控保障机制建设。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调控政策。组建“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完善信息平台建设。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督导,严格考核;综合评价,一票否决。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明晰责任,工作落实到位,按期考核,综合评价。


原文:大政办发〔2023〕22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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