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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3〕22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487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大洼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三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7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按照《关于制定辽宁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农市〔2022〕71号)和《关于制定盘锦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盘菜考办发〔2022〕1号)要求,结合大洼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价稳供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稳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科学规划“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优化调整“菜篮子”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市场供给能力,切实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实现生产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持续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目标

1.生产能力

——蔬菜播种面积。考核年度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播种面积基本达到或超过前三年平均值。

——蔬菜产量。考核年度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也不含蔬菜加工产品)产量基本达到或超过前三年平均值。

——肉类产量。结合畜牧业发展实际,争取考核年度猪肉产量基本达到前五年猪肉产量平均值。

——水产品产量。考核年度水产品产量(包括海水、淡水养殖及捕捞产量,不含远洋渔业产量)基本达到或超过前三年平均值。

2.市场流通能力

——完善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协调上级部门制定大洼区“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

——规范批发市场建设。“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场地布局要合理,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能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范,收费合法合规。

——优化调整零售网点结构及密度。争取全区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3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力争平均每个行政社区增加1个零售网点。

——推进公益性“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建设。公益性“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是指政府支持并拥有较强控制力,通过直接投资、改造补助、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或升级改造的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

3.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定期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区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提高检测能力,及时完成省、市级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抽检任务。

——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每年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杜绝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建立健全蔬菜、肉类、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纳入到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的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都要利用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进行质量追溯工作。

4.调控保障能力

——制定“菜篮子”产品调控政策。包括生产扶持调控、市场流通调控、消费者补贴和应急调控预案等。生产扶持指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质量监管、追溯体系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合作社建设、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金融服务等。市场流通调控指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培育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等。

——加强“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制定储备制度,如有需要则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确定储备品种和数量,以及储备的相关保障措施等。

——完善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蔬菜、肉类、水果、蛋、奶、水产品全产业链信息监测预警队伍和监测体系,构建区级“菜篮子”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并发布信息。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建设

1.提高蔬菜生产能力。保证蔬菜种植面积和蔬菜产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环境条件,推广先进适用的栽培管理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技术,促进农艺农机融合,提高设施蔬菜生产效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2.推进畜牧产业发展。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稳定发展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稳定牛、羊、禽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水平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加快构建现代化畜牧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3.提高水产品产量。积极推广和引进水产品更新改良项目,辐射和带动全区水产养殖结构调整,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调动水产养殖单位生产积极性,增加渔业投入。加大水产品苗种产地的检疫力度,鼓励发展绿色水产生产,保持水产品产量稳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二)加强市场流通能力建设

4.完善流通体系。科学合理规划“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加强全区“菜篮子”批发市场建设,完善交易厅(棚)、冷藏保鲜、质量安全监测等配套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规范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开展“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充分发挥批发市场在“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中的集散和调控作用。建立健全绿色、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5.增加零售网点建设。以社区为单位,动态掌握本辖区内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早、晚市)、社区菜店、平价商店、社区蔬菜直通车等零售网点情况,对现有不足3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的社区,要及时开展规划和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6.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各镇道)政府(办事处)对本辖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及协调“菜篮子”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区级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农产品监测、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品准出与市场准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7.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健全检测机构,保障检测经费,推进产管并举,强化生产指导,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年度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8.实施农产品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积极推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四)强化调控保障机制

9.制定调控政策。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强化市场调控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市场稳定。(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10.建立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市场供应、批发零售等环节情况,根据产销实际,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工作体系,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监测预警工作,组织专人进行信息采集、整理和分析,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信息发布。(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各镇街)

四、保障措施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我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全区“菜篮子”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区“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统筹、协调、指导全区“菜篮子”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定期调度、运行监管等工作。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认为有必要情况下,对镇街及区直相关单位实施“菜篮子”工作考核。各镇街、区直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菜篮子”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进度,认真抓好各项政策落实。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基地建设,负责产地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负责组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支持“菜篮子”工程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支持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区商务局负责“菜篮子”市场流通能力及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依法查处发生在“菜篮子”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故和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等工作。区直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菜篮子”考核协调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区“菜篮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每个考核期次年的年初开展考核工作。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本次考核期,以后年度以此类推。各镇街、区直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督促检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各项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每个考核期次年2月底前,经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综合评价,一票否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镇街、区直相关单位落实“菜篮子”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附件1

盘锦市大洼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林学玮  区

副组长:      副区长

成  员:  徐忠良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秦春芝  区民政局局长

李  彬  区财政局局长

王宝仁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洪谦  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局长

陈  猛  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孔文 革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福龙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宝珍  区商务局局长

刘  键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苓  区统计局局长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大洼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福龙同志兼任区直相关单位和各镇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联系人:薄显民,电话:13238233177,邮箱:dwqnjb@163.com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3〕22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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