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预算单位、各重点园区、各镇街:
现将《关于延期使用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盘财采[2022]2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