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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临时)许可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的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我局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规定,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考虑常驻人口密集程度、市场需求、便民利民等因素规划布点。经上级部门批准,我区春节期间将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64个。现将我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工作公告如下:

一、临时销售点分布

田庄台镇2个、平安镇2个、西安镇2个、东风镇2个、新开镇2个、新立镇3个、唐家镇2个、新兴镇3个、清水镇2个、赵圈河镇1个、田家街道17个、大洼街道13个、王家街道4个、榆树街道3个、二界沟街道5个、于楼街道1个。

二、临时销售点咨询、申报地点

拟申办《烟花爆竹经营(临时)许可证》的经营者,到所属镇街安全管理办公室咨询、申报。

盘锦市大洼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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