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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大政发〔2022〕6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03 浏览次数:256

一、文件背景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996项行政许可事项。4月,省职转办印发《辽宁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我省编制行政许可清单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8月,省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辽政发〔2022〕19号),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共730项行政许可事项。市营商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盘锦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通过对《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并进行三轮普遍征求意见,编制完成《盘锦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涉及34个部门共375项行政许可事项。 区营商局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全区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推进会》,通过对《盘锦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并进行征求意见后,编制完成《盘锦市大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涉及26个部门共234项行政许可事项。

、主要内容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要求各部门根据公布的《盘锦市大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要求,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要及时更新我区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盘锦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第二部分是附件,以表格的形式登记主管部门、许可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以及实施机关等。我区涉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30项,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


原文:★大政发〔2022〕6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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