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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近日,我市发现多起域外输入疫情,并引起本土续发病例,社会面感染和隐匿传播风险巨大。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要求,为全面排查疫情风险,及时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客观评估疫情防控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严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社会面清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即日起,从严抓好以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域外来(返)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24小时主动通过微信小程序“E盘锦”、电话或面访等形式,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如实报备,抵盘后立即主动进行“落地检”,并配合落实抵盘后的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火车站、高速公路及国省干道等入盘主要通道严格落实入盘人员“落地检”、查验防疫“四件套”(测温、戴口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盘报备”等措施。

(三)对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盘人员,按规定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的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

(四)凡由域外非风险地区来(返)盘人员一律做到“五天五检四不”,即抵盘5天内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于违反域外来(返)盘人员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域外来(返)盘货车管理,严禁未报备车辆入盘,所有入盘车辆要按照标准落实车辆消毒消杀等措施。司乘人员在盘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主动配合公路入盘通道查验,入盘后进行“落地检”,“点对点”至目的地,从入门登记、查验信息、装卸货、就餐、离企等全流程均采取无接触方式,形成全闭环管理。

二、适度收紧社会面管控政策

11月27日0时起至11月30日24时,限制人员非必要流动,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影剧院、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美发场所、体育馆、健身房、棋牌室、密室剧本杀场所、游艺厅、文化馆(站)、宗教场所、网吧、室内景区、KTV、歌舞厅、迪吧厅、演出场所、直销体验场所等密闭公共场所暂时关闭;早晚夜市、花鸟鱼市、农村大集暂停开放;餐厅饭店暂停堂食。

(二)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健康码”查验、督促规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

(三)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暂行封闭管理,停止非必要的探视活动。

(四)暂停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执行弹性办公、“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企业和工业园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处置预案,严格查验“四件套”和扫“场所码”,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六)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消毒、通风,司乘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行业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查验“四件套”和扫“场所码”,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七)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大力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集,控制人员数量。

(八)各类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四件套+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严禁体温异常、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7天内涉疫地区旅居史等人员进入开放场所。

三、高质量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11月28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一)检测对象:我市所有在盘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居家隔离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原渠道检测。

(二)集中采样时间:11月28日(星期一)、11月29日(星期二)、11月30日(星期三)7时—12时,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社区(村)通知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采样的,须到指定核酸采样点补采。

(三)区域核酸检测期间不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社区(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按时通知、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进行核酸采样。广大市民采样前在居住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按照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2米间距排队等候,不插队、不交谈、不握手、不聚集。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要继续保持相对静止。

(四)中省直驻盘单位、社会机构、市直及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为下沉志愿者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志愿服务提供便利。各大企业要快速有序、全员发动,组织企业职工进行核酸采样,保证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九小”场所、宾馆旅店住宿人员等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五)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咽干、咳嗽、嗅(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要直接前往核酸采样点采样,必须向社区(村)报备,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点对点”进行排查和采样。行动不便人员、残障人士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如有此类需求,请与所在社区(村)提前联系。

(六)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履行核酸检测义务,应检未检人员“健康码”赋“黄码”。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冒名顶替、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社区(村)服务保障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社区(村)服务保障作用,统筹做好社区(村)外来人员排查管控、物资供应、生活服务、外出就医、政策宣讲、心理疏导等工作。畅通社区(村)干部与辖区居民联系渠道,及时解决居民诉求,做好外地来(返)盘人员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五天五检四不”等分类管理工作,织密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二)加强封控区域隔离人员服务保障

全面摸排社区(村)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强化生活物资供应,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打通配送“最后一米”。畅通应急医疗通道,设置黄码医院满足封控区域人员医疗救治需求。加强心理疏导,关心帮助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

(三)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疫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等症状,需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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