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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7号《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8 浏览次数:411

张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依托项目持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

自2012以来,依托全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持续推进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了综合服务效能,促进了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发展。

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培训规划制定、课程模块设置和师资库建设等方面组织管理,按照省级重点班、市级普通班、县级培训班三个层次,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农技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增强了培训实效,提高了基层农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对接省市各级惠农项目下沉到乡镇基层,以项目为载体保障基层农技人员技术研究资金需求。

二、加强相关政策支持

一是结合工作职能,大力宣传基层农业工作的重要性,鼓励和引导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到基层农业工作中去,壮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二是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选派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省重点班培训,省级专家授课,增加农技人员专业知识储备,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向人社各相关部门反映,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专职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充实和优化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四是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综合示范基地,建成集研发、试验、示范、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为广大农技人员提供了“练兵”平台。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具体举措

明确我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具体举措,统筹推进全区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和农业推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加强农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挥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主力军作用,强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职能,保证人员编制、设施设备和试验示范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增强与区域内公益性科研单位科技成果对接,建立协同创新服务机制。加强黑土地保护、种质资源保护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能力。

(二)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水平。鼓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小农户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定制化科技服务。进一步提升农技推广人员技术服务水平,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推动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

(三)完善农技推广机构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将服务满意程度作为考评的重要参考指标,并实施补助经费与评价结论紧密关联的支持机制。

(四)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保障措施。各级农技推广资金和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要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探索采取多种方式吸引青年农业专业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四、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科发〔2021〕47号)要求,结合项目对在职农技人员进行培训。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服务能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强化指导、服务业绩考评激励。对长期扎根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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