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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03 浏览次数:531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5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30日,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民政局党组就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四大项19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扛起责任担当。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先后多次召开巡察整改的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巡察整改工作。7月14日,局党组召开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认领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局党组分别听取了区殡仪馆、区养老院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协调解决问题,调度整改进度,形成了齐抓整改的强烈共识。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主动承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处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明确时限。

(三)坚持领导带头,逐项压实任务。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制定整改落实跟进措施,及时纠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局领导班子带头认领问题、对号入座,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不定期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持续全面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聚焦问题,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贯彻‘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区民政局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协商机构。截止2022年8月15日,全区191个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公共卫生(计划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已经全部建立。二是进一步梳理完善《大洼区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并已完成指导跟进。三是完善建立工作指导、监督落实机制。四是结合“阳光三务”及时指导各村(社区)进行有效公开。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区民政局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强化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局党组及时更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大洼区民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细则》。局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存在问题。三是规范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班子及个人年度述职述责述廉专项固化内容之一。

3.关于“社会救助不精准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区民政局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政策执行,要求各镇街受理部门,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对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受理后发放受理通知书,在审核确认期间,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精准发放救助金。

4.关于“养老服务改革落地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日间照料室、村幸福互助院整改通知,督促相关镇街即知即改,对已建成的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及运营管理进行功能完善和提升工作,提高使用率。指导各镇街要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并加强督导检查。

5.关于“对社会组织监管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区民政局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四章 第十九条规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对全区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每季度对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的养员信息和运营补贴进行监测,加大监管力度。

6.关于“公益养老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区民政局结合大洼区实际,一是积极探索公益养老机构改革路子,出台区养老院公益性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拓宽经营理念,实现公益性养老机构最终红利的释放。二是积极推进区域中心院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督促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集中特困养员需求的情况下,促进公办养老机构吸收社会自费养员。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的通知》(盘民发〔2021〕39号)要求,根据特殊服务岗位需求,做好护理员配比使用。

7.关于“殡葬服务经营管理滞后”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民政局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创新工作理念,研究制定《大洼殡仪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革方案》,进一步转变工作方法。二是增加殡仪馆服务项目,进一步延伸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充分体现让逝者安息、生者慰藉的现代殡葬理念,满足不同层次丧户的需求。三是通过公开招标、三方询价等方式,以价格最高、信用度良好择优选取合作方,从而增加殡仪馆的收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担当尽责力度不够,监督管理相对薄弱方面

8.关于“民政局未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项问题,区民政局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中心组集中在8月9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已经完善制定《大洼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二是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一定要深刻剖析自己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及整改措施。三是适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史为鉴,以身边的人和事,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9.关于“殡仪馆加班费支出较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结合区殡仪馆工作实际,一是参照市殡仪馆考勤制度,建立适合区殡仪馆工作模式的考勤制度,成立职工考勤领导小组,每月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和公示。二是制定《大洼区殡仪馆考勤办法》,已开始实施。

10.关于“殡仪馆车辆管理无章无制”的问题整改情况。

区殡仪馆参照《盘锦市大洼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油料管理制度和费用报销制度,车辆全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

11.关于“临时用工与政策不符”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临时用工问题,一是重新核对区养老院所需临时用工人数,调整管理岗位人员兼职,充实服务人员岗位。二是规范招聘程序。严格按照规范临时工作人员使用管理通知执行。

12.关于“殡仪馆出入库与收入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情况。

区殡仪馆针对此问题,一是制定了《大洼区殡仪馆丧葬用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进行全面盘库。二是营业室已实施每日对账制,每天工作结束后,收款员与开票员、付货员逐一项对数。三是每月进行库存盘点,建立清点库存台账。做好骨灰盒及陪葬品销售台账库存记录。及时清理有破损的骨灰盒,及时与厂家沟通返厂。

13.关于“一届区委巡察发现的民政局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民政局立即进行整改,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工作方案。建立中心总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中心总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等活动。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党建引领功能和作用韧劲不足方面

14.关于“书记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民政局立即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树立党组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丰富党建活动。二是已经完善制定《大洼区民政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并认真予以落实。三是建章立制。党组书记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牵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党建方面存在问题;每年党组书记要专题听取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

15.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根据上级党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要求,制定了《大洼区民政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四)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折扣,便民利企服务不够有力方面

16.关于“2019年至2021年,民政局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作为持续引领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指南”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民政局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的学习和研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重新制定完善婚姻登记站“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容缺受理、服务告知承诺”等服务制度明白卡,进一步提高“一站式”工作成效,提高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17.关于“2021年4月,民政局婚姻登记站窗口工作人员因工作发生矛盾,严重影响窗口形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民政局对婚姻登记站加强了管理,一是提升服务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婚姻登记岗位责任制》,修改《婚姻登记服务流程》。二是经常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加强警示教育,增加职工对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礼节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打造素质良好的婚姻登记工作队伍。

18.关于“养老机构存在医务室药品无台账、养员食品24小时未留样、养员外出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一是指导全区养老机构及时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医务室出入库台账。健全食品留样相关设施设备及记录台账,严格按要求执行养员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二是制定养老服务标准化流程图,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培训,指导全区公办公营、民办民营养老机构进行标准化创建。三是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9.关于“2019年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大洼区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中,涉及民政事项共6个,民政局仅对2个事项制定了方案,也未作自查自改”的问题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针对此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大洼区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逐一制定完善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三、立足长效,巩固深化,坚持不懈推动整改走深走实

一是力度不减抓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建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严加管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筑牢思想政治防线。

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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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dwxmzj@sina.com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党组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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