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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2021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大政办发〔2022〕4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1408

大洼区2021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共计5名,区委编办拟提供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岗位,按照安置条例选择岗位,即:大洼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1个,大洼区投资促进中心1个,大洼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个,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洼大队1个。本轮安置的人员起薪时间为2022年1月。由接收单位负责协调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人事编制工资关系,并续接社会保险。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开具安置介绍信并协调财政部门补发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


原文:大政办发〔2022〕4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21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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