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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洼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上级并结合部门实际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上级拟订本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区表彰奖励和评比表彰项目,承办区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全区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人才流动、激励和评价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构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体系;负责完善各类人才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机制;负责联系和掌握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负责高校毕业生等产业发展基础人才的储备与管理服务。

(八)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九)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二)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领导工作分工

王 宝 仁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61

魏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全系统党建、机关建设、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局系统财务管理和人事劳资审批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和谐劳动关系和局信访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区纪检派驻组、区总工会、群团组织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62

潘    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养老保险管理、医疗工伤管理、基金监督与审计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局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监察保障执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63

齐    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负责就业援助和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就业促进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64

张    勋  区人社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81

李    静  区人社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党总支建设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行政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82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机关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息、文书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组织开展调研;承担政务信息管理和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对上沟通、协调工作;统筹协调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和扶贫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信息网络平台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政法、统战、群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78,0427-3530676

(二)账务劳资室:统一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包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77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工作;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相关事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67

(四)人才就业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室:按分工拟订全区综合性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全区人才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政策荣誉制度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与职业培训政策;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评聘等政策规定;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洼(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拟定区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区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协调考试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层工作;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和落实上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负责拟定并落实本级和上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和岗位聘任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70

(五)保险与基金监督室: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区级统筹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全区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区失业预警制度及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指导区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和贯彻执行全市失业保险具体政策、规划和标准。

负责组织落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政策及管理办法;承担全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负责养老保险基金、退休金发放防风险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69

(六)政策法规与信访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系统法律事务、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指导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全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承担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档案缺失人员的劳动关系确认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信访稳定工作(不含农民工业务),民心网联网平台、信访网联网平台管理工作,指导系统信访工作和舆情应对工作;牵头办理信访投诉案件;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投诉、督查事项的牵头办理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71

(七)工资福利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核发业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管理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农垦职工、退休待遇审核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区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和对象,组织实施区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72,0427-3530673,0427-353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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