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锦市11月水环境质量全优良

发布时间:2021-12-13 浏览次数:311

2021年以来,盘锦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月份,全市河流4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优良水体比例100%,达到历史最好水平。1-11月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指标继续下降,水质综合指数同比进一步改善。

“十四五”期间,盘锦市持续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和依法治污,按照科学化、智慧化的水环境监管和治理思路,统筹谋划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强化水质考核,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印发《盘锦市2021年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夯实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工作基础。落实县区政府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考核责任,完善河流水质“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治污体系。持续落实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制度,以经济手段促进县区政府治水工作,实现“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担责”,激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督促履行水污染防治职责,形成治污合力。

优化制度建设,保障水质达标

实施水污染问题巡复查制度。利用无人机飞行监测、红外溯源设备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河流出入境断面、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开展交办和延时复查,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建立完善的“交办—催办—督办—销号”问题办结工作制度,今年以来累计出动400余人次,行程30000余公里,完成涉水问题整改141项,确保问题发现、整改、不留死角,形成工作闭环。

实施国控断面动态日预警制度。对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情况实行日通报、预警,每天对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跟踪,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相关县区,截止目前累计加密监测点位400余个,排查解决异常问题150余个。及时消除影响断面水质达标潜在隐患。

实施河流专项管控制度。针对盘锦市境内辽河一级支流,逐条河流进行摸排,排查污染问题,分析污染成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河流水环境管控方案7个。密切关注汛期强降雨、藻类爆发繁殖等影响河流水质的情况,研判预测水质变化趋势,提前做出预判预警。

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与高校技术团队形成合作机制,邀请国内水环境管理方面专家召开专家研讨会4次,共同研判分析重点、难点问题成因,为科学施策奠定基础。

加强入河排污口等点源污染防控。完善入河排污口台账建立,实行边查边治、立行立改、统筹推进的规范化整治措施,做到问题查实一批、计划制定一批、规范整治一批。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治污合力

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三水”治理,多措并举保障断面水质达标。推进实施枯水期河湖垃圾清理、水环境问题台账销号式闭环管理和河道生态基流调度。与住建部门联动推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落实雨污合流泵站调度管控,削减入河污染。联合水文部门召开绕阳河水环境专题会议,专项分析盘山县水系连通工程对绕阳河河流水环境的影响。与辽河油田公司共同推进完成曙光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助推断面水质提升和稳定达标。

加强规划统筹,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编制全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科学设定任务,落实“三水”统筹要求。开展河流排污总量计算和纳污能力分析,核定水域纳污容量,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体系。围绕流域生态修复、美丽河湖创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筹备项目50个,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盘锦市将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抓手,强化辽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高标准修复生态本色,推动全市水环境再提升。


信息来源: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