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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以案为鉴”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217

11月23日,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以案为鉴”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何玉中主持。市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王虎林同志和机关党委党务工作负责人刘彩虹同志参加会议,并进行点评。

会上,支部书记何玉中同志代表党支部通报了围绕王伟、金辉等违纪案件,对照“四检四看”要求查摆出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支部书记和支委会成员以及党员代表依次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态度端正,发言诚恳,开诚布公,一针见血,不顾忌、不回避、不绕弯。

 

 

机关党委副书记王虎林同志对此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点评发言。他指出,此次会议程序规范,准备充分,剖析深刻,但还是存在不足之处,希望支部以及全体党员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二是注重强化战斗堡垒作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三是注重统筹兼顾,抓好配合协调。

此次组织生活会的召开,进一步激发了党支部全体党员的精气神,强化了担当干事意识,提升了党支部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信息来源: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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