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105号《关于推进我区现代水稻种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386

尊敬的许华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现代水稻种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列入全区农业重点工作,扶持引导主体发展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稻制种工作,并将水稻种业提升工程列为全区农业工作重点。随着经营主体多元介入,“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正激发着大洼区制种产业的强势发展,大洼区已成为全省重要的种子基地,种子除销往本省,还销河北、山东、陕西、新疆、江苏、山西等省。为进一步加强水稻良种繁育能力,提升水稻供种保障能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区水稻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以育、繁、推、销一体化能力为标准,通过企业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确定了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盘锦祝氏种业有限公司、盘锦丰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全区水稻良种繁育生产基地企业,同时推荐区级评审前3名为市级水稻良种繁育生产企业。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大洼区水稻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鼓励措施:一是重点培养育种人才,优先推荐现代种业领军人才。对在我区创业发展的水稻育种人才,优先推荐认定基地人员进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评审。二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育种创新、种子生产加工等条件能力建设,改善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检测条件。在全区范围内,优先推广基地繁育的水稻新品种。三是统筹用地需求规划,优先保障符合“育繁推一体化”条件的用地需求。对投资建设种子生产基地所需的管理、加工、仓储用房及配套服务等附属设施用地,要按照农用地管理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四是健全金融扶持机制,优先审批其惠农贷款申请,推荐政策性金融支持,提高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在种子生产企业自愿的情况下,区政府将开展政策引导,培优扶持壮大域内种子生产企业。

二、搭建对接平台,推进成果转化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市、区农业部门每年组织搭建座谈会、展销会、观摩会等对接平台,展示新成果,推介优质新品种。市、区连续3年在开展优质水稻品种推介座谈会、现场观摩会,邀请水稻种子生产龙头企业现场推介,同时邀请农户到新品种种植现场进行现场观摩。连续3年筹备盘锦市春耕备耕产品博览会,大洼区水稻种子繁育企业作为全市种子重要供应商参会,展示新品种,对接新客商,推进创新成果转化。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种业有序发展

制定并印发大洼区农作物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监管部门、分管领导、行政管理和统筹协调、行政许可、一线执法等6项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相关单位每年开展春季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夏季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秋季种子入库专项检查、冬季企业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同时按照《种子法》要求,开展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区农业部门扎实推进农作物种业监管工作,在市、区农业执法单位的严格监管下,大洼区近年来未发生上级部门种子抽检不合格和重大质量事故。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采纳提案内容,完善措施、健全体制,做好大洼区水稻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作。感谢你对农业的关注。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