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政办发〔2021〕33号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次数:2883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中共盘锦市大洼区二届人民政府党组第五十八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区政府领导同志(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区长

林学玮  主持区政府及区政府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服务、区政府党组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审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副区长

于  淼  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司法、财政、商务、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开放、外事、应急管理、国企国资改革发展与监管(联系沟通辽河油田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统计、营商环境建设、债务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核、油地关系等方面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金融发展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区人大、法院、检察院、区委编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工商联、区直机关工委、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辽河油田,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电力、烟草专卖局、通讯及驻区金融、邮政、住房公积金管理、商业保险等系统管理单位。

邢云志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市政管理、房屋征收、规划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洼分局、市政管理中心、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规划发展中心。

联系区政协、各民主党派、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侨办,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路政等系统管理单位。

宋  锦  负责教育、民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督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医疗保险等系统管理单位。

贾  涛  负责公安、打击走私、边海防、国家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张福泉  负责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现代农业、供销联社、林业和湿地保护、检验检测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垦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供销联社。

联系区人武部、驻区部队、科协,气象、农垦、社会保险等系统管理单位。

三、办公室主任

李宝生  负责区政府机关日常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区政府党组书记、副书记做好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的安排和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协助区长分管机关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副区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政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意识形态等工作;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区政府班子成员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实行AB岗工作制度,互为AB岗的领导同志,在一方出差或遇其他情况不能正常履职期间,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联系的有关工作。互为AB岗的同志具体安排如下:林学玮—于淼;于淼—邢云志;邢云志—宋锦;宋锦—贾涛;贾涛—张福泉。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