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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1〕30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279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4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1〕15号)精神,结合大洼区实际,区交通运输局研究起草了《大洼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本部分明确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县级公路不低于8%,乡村级公路不低于5%的省要求指标,技术状况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

包括全面落实区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主力作用和群众积极性;加强对各镇街政策支持和监督指导;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拓宽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信息和路况管理;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路政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坚持绿色发展13项内容。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强化监督考评;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4项内容。


原文:大政办发〔2021〕30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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