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我区召开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物业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01 浏览次数:221

8月31日,我区召开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邢云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大洼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宣读了《大洼区物业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邢云志要求,各燃气企业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规定的责任义务,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加快问题整改。要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查彻改,坚决防范类似问题发生。要教育指导督促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有限空间,无限风险”的安全认知,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各镇街、临港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切实领会“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理念,细化工作安排,深入一线,查找安全隐患源头,把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企业入户排查工作,经常性的与属地燃气企业沟通,加强技术指导。

 

邢云志强调,要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压实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职责,强化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把物业管理纳入工作职责之中,列入工作日程,指定专人负责,主动把执法和服务延伸到物业管理区域内,严谨细致地落实好物业管理各环节工作。要落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处理好前期管理与后期管理的关系,推进住建、城管执法、公安、消防、国土资源、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卫生监督等部门进入住宅小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强化业主委员会职能,提升业主自治管理水平。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促进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要坚持因势利导,创新管理模式,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小区通过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