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锦市大洼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大政办发〔2021〕19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775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8〕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五部分。

(一)工作目标中明确,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2025年底前,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方面各项指标均达到《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任务包括四大方面10项内容。

第一方面,保障经费投入,提高教育投入的实效。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按省定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切实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经费等投入要求。二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优质教育发展民生需求。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彻底解决大洼主城区和田家街道学校大校额问题。规划新建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容纳6000个学位。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改扩建中小学音乐室、美术室,实现每间音乐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提高各专用教室仪器设备配备率,确保各专用教室仪器设备配备率达95%以上。

第二方面,强化教师管理,实现师资优质均衡。一是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科学有序实现师资优质均衡。采取“退二进一”的政策招聘教师尤其是体音美教师。二是强化教师素质提升,建设德识兼备综合型教师队伍。完善培训体系,确保完成5年360学时的培训任务。三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

第三方面,深化课程改革,实现教育管理科学化。一是深入开展校本建设,逐步实现学校特色内涵发展。二是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进程。三是有力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实现教育管理科学化。完善招生政策,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5%。

第四方面,坚持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教育权益。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率达100%。

(三)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部署培训阶段(2021年3月—7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启动大会,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二是全面创建及申报阶段(2021年9月—2025年12月底),对照评估标准,全面创建,开展自评、自查、整改,进行申报工作。三是验收阶段(2026年),接受省级验收。


原文:大政办发〔2021〕19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