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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大洼区瑞晟祥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1 浏览次数:26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5月21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盘锦市大洼区瑞晟祥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27-3478066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局窗口

邮    编:124200

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瑞晟祥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唐家镇白家村

建设单位:盘锦市大洼区瑞晟祥塑料加工厂

环评机构:河北辉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件名称:关于盘锦市大洼区瑞晟祥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大环审[2021]21号

审批日期:2021年 5月21日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2条年处理能力的5000t废旧塑料生产线。采用熔融挤出造粒技术,生产聚乙烯(PE)再生颗粒2483.33t/a,聚丙烯(PP)再生产颗粒2487.77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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