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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


3月9日,盘锦市大洼区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林学玮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副区长于淼,副区长张学斌、李猛、宋锦、贾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生态环境局在市环委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上的通报》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意见》精神,分别讨论研究了我区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盘锦市大洼区2021年植树造林暨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城乡水务一体化经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启动盘锦市大洼区供暖存量PPP项目和授权实施机构的意见》《盘锦市大洼区合同管理办法》《关于续聘辽宁双兴、许传恩律师事务所为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盘锦市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实施方案》。


林学玮强调,各镇街党政“一把手”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群策群力,以实际行动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加大秸秆焚烧行为的管控力度,从源头上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监管失职缺位、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

林学玮强调,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学会“两种能力、一种精神”,在政策中找出机遇,推动大洼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不下降;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林学玮指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要把乡村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区政府要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各镇街也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各相关部门要选派专业人员,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指导服务,确保植树成活率。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爱绿、护绿、建绿宣传活动,调动全社会参与城乡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民合力共建的浓厚氛围。

林学玮指出,我区城乡发展步伐加快,实现全区城乡供水和污水排放一体化经营、组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势在必行。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积极主动,提前做好固定资产移交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整体稳定、局部调整、妥善安置、合理配置”的原则,做好相关人员安置等各项工作;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争取早日实现我区污水处理一体化经营。

林学玮要求,要做好我区供暖存量PPP项目统筹调度工作,控制综合成本,形成闭环思维,为将来其它PPP项目留出预算空间。要严格按照PPP项目程序操作,规范项目入库、“两评一案”及专家论证、社会资本的引入流程,积极对接金融机构,争取资金早日到位。

林学玮强调,区政府及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合同签订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杜绝签订带有风险隐患的合同,推进依法依规行政。


林学玮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法治思想的举措和表现,也是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能力的有效保障。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区司法局要继续加强法律顾问团队的管理和配合,为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行政应诉、民事诉讼、合同审核等方面献计出力。各镇街、各部门要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林学玮指出,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公开聘用事业编制人员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做好我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要提高招聘标准,注重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到既要精通专业技术,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提升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水平;要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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