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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水利发展的10大趋势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次数:707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防洪保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健康的基础性作用。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现代化,未来较长时期,水利事业发展的总量和结构也必将并行调整、优化和完善。及时、准确认识这一发展趋势,对包括行政部门、投资公司、施工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决策层和执行人,都具有重要的前瞻性意义。

一、城乡水务一体化

我国当前正处于从农村向城市人口转移的中期阶段后期,大量人口尽管在户口上还没有取消城乡差别,名义上的乡村人口并不算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达59.58%,距发达国家及格线还差15个百分点。但实质上,农村居民中有不少已经实现了城市居民转移,城市化比例要大于目前统计数字,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甚至在我国西部地区,空心村、老年村已比比皆是,特别是经过国家脱贫攻坚战以后,这种情况将会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城市化导致人口密集居住,城市边界迅猛扩大,城市原有水源短缺,地理位置上的农村水库城市化等现象出现,新进的城市人口必然逐步享受到城市自来水的红利。而原有管理农村水源的水利部门,将会实现从管理农村农业水源过渡到管理城市水源,从而逐步将城市与农村供用水链条实现完整闭环,最终达到城乡水务建设和管理的城乡一体化。

二、供水和排水的统筹发展

供水和排水都是水资源在大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完整循环链条中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是在不同地区和时期表现形式不一。长期以来,不可否认供水在整个供用水活动中占有核心地位,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在供水已经得到基本保障的条件下,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对周边居住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因而排水设施和管理显得也越来越重要,在很多发达省份的农村,排水设施、设备和管理已经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应当看到,由于城市和农村的空间布局和人口聚集度明显不同,城市排水和农村排水的要求和标准差异较大。目前农村排水是在统筹考虑农村水系和农村环境的协调性基础上,向小区域化、生态化和自净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适应性的排水管网系统。而城市则逐步地向综合防洪、排水、通信、电力等城市综合性管廊方向发展,现有城市排水设施提升改造空间巨大。不管怎样,未来城市和乡村对于排水设施的考虑以及排水需求的不断增加,同时考虑排水系统兼具防洪、排污和环保的综合特质,投资规模将会继续增加,而且其改造维护的管理投入也将常年持续高位。

三、防洪设施体系综合能力提升必不可少

防洪安全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我国则是一个永恒性问题,这是由我国特殊的地理地势、气候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防洪体系得到极大地发展和完善,大江大河的防洪标准明显提高,应对洪水风险灾害的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但也要意识到,每年到汛期,防洪应急部门、专业水利管理部门以及各级政府都仍然不能丝毫大意,局部性的洪涝灾害及大范围的超强台风每年都有发生,防洪保安全的弦从来就没有放松过。

随着地球气候变化的加剧,极端气候时有发生,对防洪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一点其他国家都没有面临我们这样的形势和要求,无论是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防洪设施体系的完善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底线问题,其完善不是简单地修建堤防、枢纽和泵站等工程,而是既要有传统的基础设施,还要有调剂水量流动的调水工程体系,更要有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简单来说,就是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地升级、优化、提升系统性的防洪工程体系能力,实现高水平的防洪综合能力,是我国未来防洪工作的长期和日常性任务。

四、河湖环境的优美宜居建设任重道远

河湖是水资源的主要载体,具有自净化、引导水流、保护环境、滋润土地、弥补地下水一系列功能,在大自然生态系统中具有独特的作用,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维持运转的最主要的要素之一。近年来,河湖在提供基本水源基础上,其环境功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河湖环境独有的自然生态、蜿蜒曲折、滋养森林、调节气候等方面特点,都使得河湖周边土地环境更适宜人类生存和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河湖环境扮演着“绿水”的重要角色,是提升人们高质量生活水平不可或缺的自然环境资源,河湖环境的改善和保持将是我国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及以后长期发展的重要需求。

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实现中国梦相比、与不断追求幸福美好生活愿景相比,我国河湖环境的改善、维护和提高仍然存在巨大差距。河湖环境的改善包括河内水量的充足、与历史水量相比的保持量、水质的安全、岸线的亲水程度、植被以及主要动植物的完整性、流域内水环境的改善等等,特别是针对我国地形复杂,地貌多样等特性,优美宜居的理想河湖环境建设任重而道远。

五、高档居住小镇高品质供水系统建设将成为新格局

在我国,由于长期历史原因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造成的对大城市的向往,向大城市甚至特大城市的迁移集聚具有根深蒂固的大众倾向,因此快速城市化进程特点之一就是集聚化程度高。但近年来不难发现,与“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的城市化方向相反,从大城市向小城镇的转移,特色小镇的“逆城市化”也在悄然成为一种新现象。

从欧美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未来我国也将形成“大城市+小城镇+特色小村”的特色居住格局。而这些高品质小城镇和特色小村的骨干水网也要求高档化、方便化,使得供水保障体系的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污水的处理标准甚至可能高于城市,这样的居住环境和格局要求,未来将逐步显现。卫星城镇的特征与城市大型水网有所不同,需要避免长距离供水过程中的污染,热水供应、水质以及排水环境美化等,对水利工程的建设提出新的高标准要求。未来适应卫星城、骨干供水网沿线居住地、小城镇中小型供排水设施(含污水处理)和管理的供水体系建设,将越来越值得重视和研究。

六、企业化管理将成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主流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通过大规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水利工程规模和数量跃居世界前列,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江河防洪、农田灌溉、城乡供水等工程体系。随着工程数量的不断增多,逐步建立了相应的工程管理技术规范,锻炼了大量的管理技术人才,这为我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运营提供了技术上和经验上的条件。随着政府职责职能的转变,市场催生了包括水投公司在内的各种运营管理公司,政府通过委托管理、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水利工程交由企业管理日益成为一种趋势。这种做法大幅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和人员管理压力,同时能更好发挥专业团队的经验优势,正所谓“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提升了管理效益和效率。

目前,水利工程物业化标准化管理的方式正在全国逐步推行。在这一过程中,专业管理公司在水利工程经营性、公益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需要找到平衡点,而如何推动政府与企业在这方面达成共识,同时建立高效、低成本和安全的模式将是今后需要面对的重点问题。

七、强化水资源监管将成为一种常态

按照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要求,强监管将是未来水利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强化水资源监管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政府监管将扩大到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全过程的监管上来,对用水的社会监管也将加强。现阶段很多水利工程实施企业化管理,部分项目采取了PPP模式,部分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企业承担运营维护工作,政府必将对供水服务、工程养护、水价、水质监测、弱势群体用水保障和污水排放等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督,企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

八、水价改革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众多供水工程基本处于亏损运营的局面,主要原因就是未能基于水资源稀缺性而实现供需定价机制,尤其是在农业灌溉领域和农村生活领域更是如此。尽管水价改革推行已经很多年,但仍然举步维艰,其困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农业灌溉方式落后、水耗过大,传输成本高,成本主要由工程管理单位承担,农民用水户无承担能力,这是根本原因。在农业灌溉领域仅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是行不通的,存在明显的市场失灵,如果强制按照市场机制来进行定价,必然以损失农业发展为代价,这显然与国家安全战略相违背。二是用水结构中的生活和工业用水所占比例过小,导致此部分收益无法弥补农业用水收益的损失。通过以工补农、用生活供水收益来补偿农业供水收益不足,尽管能实现一部分,但补贴无法覆盖亏空。三是水价调节机制的社会意识仍然没有形成,水价逐步提升的压力来自多个方面,水价的提升还需要长期的引导。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我国的农业生产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规模化的集中连片经营逐步出现、经济作物比例不断扩大等给农业灌溉水价提升提供了基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民的城市化转移导致生活用水所占比例不断扩大,都将有利于用水支付能力的提升,而且随着我国供水质量的提高,水资源稀缺性不断增加,以及基层供水单位稳定运行的压力,必将推动水价改革步伐的增速。

九、水资源供给的结构不平衡现象将长期存在

我国近年来全社会用水总量相对稳定,保持在6000-6300亿立方米之间,基本满足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但应当看到在总量平衡的供需结构内部仍然存在失衡现象。一是年际和年内之间的波动变化较大,局部地区和部分时期发生的缺水干旱现象时有发生,比如2019年江西部分地区的连续干旱造成了供用水的持续紧张。二是大量用水对应着大量的污水排放,6000亿立方米用水后的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河湖自我净化能力不足,人工净化成本高昂。三是地区发展与水资源分布之间的不平衡进一步加剧水资源供求失衡,目前来看,无论是南水北调工程的供需上,还是较小尺度流域的调水工程上,水量、水质改善和保障需求之间的不平衡问题长期存在,因此调水工程及其管理体系的建设将是一项长期任务。

十、以综合性项目立项将成为水利建设的一种重要选择

项目是投资建设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投资管理的最小元素。一般项目立项、建设和运行是按照行业以及行业内部不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这种做法对于技术提升、效率提高、国民经济分工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应当看到,分工细化是相对而言,不可能“归大拢”,也不可能无限细分成“头发丝”,粗细的划分标准要与当时的技术水平、管理队伍素质、项目数量和规模等紧密联系。

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单一性质的水利工程项目越来越细化,造成众多单个项目规模很小,但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仍然复杂,尽管目前国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使得一些立项环节得到了归并、简化,但立项周期依然较长,变更和概算调整的程序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因此如何合理设置项目规模以提升立项速度和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各级单位的共识。此外,山水林田湖草是相互联系的整体,适合综合治理,也有很多项目本身就具有综合性特点,拥有多种用途,如水库大坝坝顶是交通要道,水库成为了湖泊,很多项目覆盖水资源的全产业链环节合并开展、统一经营等等。而且从项目的投入产出来看,单一公益性项目在经济上可行性较差,通过综合性项目立项的方式也能提升项目吸引力。因此,当前各地综合性、混合型项目正在不断增多,这种趋势对于立项、建设以及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是一种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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