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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关于2020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大政办发〔2020〕59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4 浏览次数:2849

按照中共盘锦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置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会议精神,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安字〔202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大洼区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共计10名,其中有6名自愿选择回到大洼区安置工作,为使6名转业士官得到妥善安置,结合我区各部门用人需求以及编制的实际情况,区委编办拟提供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岗位6个,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个,区交通运输局2个,区统计局1个,本轮安置人员起薪时间为2020年11月,并由接收单位负责协调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人事编制工资关系,并续接保险,区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开具安置介绍信,并协调财政部门补发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



原文:大政办发〔2020〕59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关于2020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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