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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56号——《关于加强我区养老事业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194

尊敬的张宇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养老事业建设的建议》已收悉。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及时就您提出的提案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对推动我区养老事业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针对您第一条建议,首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正按照“政府引导、兜住底线、创新突破、多元发展”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全面发展。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和个人兴办各类养老机构,推进全区高、中、低档社会养老机构建设。首先区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大幅简化养老机构设立程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逐步实现申请备案“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直接促进了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目前审批备案营利性工商注册民办养老机构6所,审批备案民非养老机构2所,申报待审批民非养老机构4所,全区民办养老机构数量持增长趋势。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在确保全面铺开、重点突破、形成亮点、抓出特色,通过差异化、错位式发展,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氛围。积极“造血”,打出品牌,真正把“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落到实处。

其次对您所提发展居家养老机构给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正是我们近年来推进实施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2017年以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全面贯彻落实《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盘锦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盘锦市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大洼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洼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大洼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更新完善我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推动我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区89个社区99个村实现了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本年度将推进实现全部运营。二是协助市民政局成立了全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成功引入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专业服务机构,为全区留守、空巢、失能、半失能等特殊老人积极开展了“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针对您所提第2条建议,区民政局和卫健部门联合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进医养结合,筑牢养老医疗融合发展体系。目前,全区区直医疗机构及各镇街卫生院全部建立就医绿色通道和养老签约服务,开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完成全区10家养老院、全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与所在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签约服务。以大洼街道卫生院为试点,逐步开展服务社区老年人“医养结合式”养老服务工作,在社区开展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家养老模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测血压、血糖、血脂等服务。卫生院不定期派驻医师与敬老院内工作人员一起,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对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咨询、义诊和体检。各镇都有村医签署的家庭医生,建立辖区内老年人健康档案,能够达到随时就诊、就医标准。

针对您所提第3条建议,近年来区民政局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养老机构队伍建设。组织全区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及各镇街从事养老服务人员,在大洼鼎信商校进行了养老服务集中培训,从养老服务项目、流程、风险规避、安全管理以及养老护理等多方面内容详细进行了授课,并以实操形式积极调动了学员们积极性,目前全区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全区养老服务人员管理服务水平,为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针对您所提第4条建议。区民政局不断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氛围。为提升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知晓率,让广大群众从政府的惠民服务政策中切实感受到实惠,大洼区民政局积极联合相关区直部门组织各镇街,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养老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服务方式等,印制宣传册5000余份,养老服务需求调研问卷1万余份,并通过电视台、报社、微信宣传等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宣传覆盖率达100%,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切实推动养老服务观念转变,树立现代养老理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尊敬的张宇航委员,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十分感谢您对民政和居家养老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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