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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254

尊敬的张磊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0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目前,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根据市局《通知》要求,印发了《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洼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市监发〔2019〕30号),并把此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及监管形势的新要求,结合创建示范城市实际,因时因地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任务,规定了工作进度,并将任务落实到人。同时组织各监督所按照《方案》中的完成时限和创建工作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目前,全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业户5886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31户、食品流通3333户(其中兼营保健食品212户,专营保健食品13户)、餐饮服务单位1968户、食品小作坊156户、食品摊贩370户。2019年以来,我局按照《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洼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要求,相继组织小食品及特殊食品安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进口食品安全、肉类及蔬菜食品安全、酒类食品安全、冷藏冷冻食品安全和油类食品安全10项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5357户,其中食品生产94户,小作坊130户,食品销售3150户,市场3家,冷库6户,餐饮单位1852户,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16户,服务区1家,旅游景区5个。签订承诺书4685份,发现问题399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78份,约谈企业19家,立案查处2家,罚没金额1.3万元。

二、开展托幼机构食堂证照办理工作

按照市政府《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经营行为市场主体资格的意见》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部分无证托幼机构食堂的证照办理工作。目前,大洼区无证托幼机构24家,已办理《营业执照》23家,责令停止经营活动1家。

三、规范行政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

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业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到现场进行指导帮扶,督促整改,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同时,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健康体检工作,要求食品经营业户,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从事食品行业。

四、开展校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以学校周边食品商场、超市、小食杂、小超市、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条件,主体资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经营商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有无销售“五无”、过期、假冒伪劣、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对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雪糕、饮料、糕点等食品进行重点清查;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对发现过期、劣质、腐败变质、“两超一非”的食品及其经营着,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者,对不能提供食品合法来源,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2019年以来,共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业户167家次,下达整改意见书19份,监督抽验28批次,立案查处1家。

二是为做好疫情期间全区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在开学复课前期,大洼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赴辖区3所高三学校食堂和18所初三学校食堂,对各学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大检查。执法人员逐一检查了场所消毒、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原料供货方的资质情况和疫情防控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并对各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规范,同时要求各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责任意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清理库存及过期食品,彻底清理厨房卫生,并对就餐场所进行通风消杀;要配备足量的洗手设施及洗手液,采取错时就餐制,避免人员聚集,严格执行晨检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佩戴口罩方可上岗,切实保障学校复学后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4月20日和27日是全区高三学校和初三学校开学日,在开学当日,执法人员进驻21所学校食堂,进行现场监厨活动,对当日食堂的菜谱进行尽心了审核,对食品留样进行了规范,有力地保障了全区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大连理工大学和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学复课前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估。

五、强化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

一是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载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促进食品安全共创共享,增强了居民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公众对食品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组织业务骨干为东风学校、清水学校学生上一堂食品安全课,讲授识别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常识,并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三是对学校周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行为,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2019年以来,共组织进校园食品安全讲座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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