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訾玉震、刘金杰、苗荣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于’线道路安全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你们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新于线(前胡——于楼)道路管养单位为大洼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为油田公安交警。接到委员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区交通事务服务中心与油田交警取得联系,共同对该线路沿线进行了排查。确实存在路树遮挡、杂草丛生等问题。近期我局将组织人员对管段内路树遮挡、杂草进行集中清理,补齐交通设施,以保证车辆通行安全。
盘锦市大洼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