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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0〕5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关于构建企业信用 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116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大洼区关于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工作方案》业经区二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关于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大洼区企业发展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结合全区企业信用体系现状,通过整合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以完善征信记录为基础,加快全区企业信用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制约;处处守信、事事方便”的作用,培育企业信用意识,树立企业信用风尚,打造企业信用文化,激励企业创新创业,加快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公共服务平台。

二、工作目标

以保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为工作目标,以构建企业信用体系为工作突破口, 以服务企业为工作抓手,最终形成以政府信用建设为主导、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征信中介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提高企业信用等级, 激励企业创新创业,加快企业技术成果转化,推进“信用大洼”建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信用主体诚信建设

一是强化企业诚信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信用信息有效整合、依法公开,加大对重点涉信企业信用记录的审查力度,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二是强化企业法人诚信建设。健全法人信用档案应用机制,加大对重点涉信企业法人的监管力度,增强企业法人诚信自律和文明守法意识。

(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分散在社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扩大征信覆盖面。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加强企业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

发挥政府示范带头作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应用,针对社会潜在的信用需求,拓宽企业信用信息应用领域。培育市场内在需求,支持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明确将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提供的企业信息和服务等纳入监管重点,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引导,普及信用法规、政策和知识,提升社会信用认知水平。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社会成员重信守诺意识。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同时,在行政管理、市场交易及社会监督等领域,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形成“守信者一路畅行、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四、重点工作

(一)组织域内规上工业企业成立大洼区企业信用协会。负责搭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领导、推动大洼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企业信用协会通过多形式、广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企业了解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和意义,争取更多企业完善信用信息,接受公共服务,建设信用社会。

(三)政府通过推动企业信用协会与公共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其中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主要是依据企业信用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三等九级,依次表示为3A、2A、A、3B、2B、B、3C、2C、C,其中第一年公共服务费由公共服务平台全额缴纳;第二年达到3A企业公共服务费由公共服务平台全额缴纳,其它企业公共服务费由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各缴纳50%;第三年达到A(含)以上企业公共服务费由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各缴纳50%,其它企业公共服务费由企业自行缴纳。公共服务机构可通过自主申报的方式申请各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补贴。

(四)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开展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培训学习、招商考察、纠纷调解、创新创业、产品展示、技术成果对接与转化等公共服务。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帮助企业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实现企业之间信息共享、事业共创、利益共获的目标。

(五)规上工业企业通过接受公共服务机构的三年公共服务,企业征信体系逐渐形成,信用评级2A(含)以上企业不低于80%。同时,由企业继续自行购买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并维持企业信用等级,接受各项公共服务。

(六)通过企业信用协会和公共服务机构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吸纳更多企业主动加入企业信用协会,自行购买公共服务。

(七)接受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的企业,第二年达到A(含)以上信用评级的企业,可享有在特定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服务。其中A企业评估担保物贷款比例上浮1-5%;2A企业评估担保物贷款比例上浮5-10%;3A企业评估担保物贷款比例上浮10-15%。同时,3A企业可享有在特定金融机构一年期20万元的信用贷款和贷款利率下浮服务。

(八)在建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同时,政府将强力推动企业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时,在个人、企业、政府相互之间签订合同时,在发生法律纠纷和接受金融服务时,都要提供个人、企业、政府信用评级报告。

(九)通过全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吸纳更多公共服务机构参与竞逐企业公共服务,活跃企业公共服务市场。

(十)本方案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盘锦市大洼区构建企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盘锦市大洼区构建企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学玮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于  淼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宋  锦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军  区法院院长

王志强  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德全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利明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  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付金利  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副局长

孙  博  区司法局局长

薛  强  区财政局局长

秦春芝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忠良  区商务局局长

刘  键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孟  丹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孙  野  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孙  振  区税务局局长

刘树文  市公共事业资源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主任

范玉茜  人民银行大洼分行行长

王一夫  田庄台镇镇长

张宝旺  平安镇镇长

刘  阳  西安镇镇长

李  勇  东风镇镇长

王守成  新开镇镇长

姜  书  新立镇镇长

鞠  哲  唐家镇镇长

熊跃发  新兴镇镇长

郑永安  清水镇镇长

陈  卓  赵圈河镇镇长

孙贺滨  田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俊英  大洼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景月  王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宝  榆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洪军  二界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鲍  飞  荣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阳  荣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孙立君  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刘纯(兼)。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关于构建企业信用 体系的工作方案》大政办发〔2020〕51号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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