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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常态化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精准发力狠刹奢侈浪费歪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奢侈浪费歪风,特别是餐饮浪费。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切实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把遵规守纪、廉洁过节、节俭过节、文明过节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带头抵制餐饮浪费等不正之风,模范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发挥先锋模范表率作用,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决防止借节日之机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和迎来送往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两节期间,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方法,加大“四风”问题线索的发现力度。坚决防止“四风”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扩大。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为营造大洼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监督举报电话:

0427-6780040

0427-6780046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盘锦市大洼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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