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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山路东、红海滩大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30天)

《凤山路东、红海滩大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从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0日。

用地位置:规划地块位于大洼街道,凤山路东、红海滩大街北。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09公顷。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市大洼区城乡规划发展服务中心提出召开项目听证会的申请,我中心将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中心将于该规划公示期满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84号(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212室)

联系人:刘子雨

联系电话:0427-3453919。



盘锦市大洼区城乡规划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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