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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30 浏览次数:477

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2、执法人员名单

大洼区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执法证编号

1

孙尚鹏

20161508

2

王  薇

20161509

3

李晓倩

20161477

4

官  兵

20161513

5

陈丽君

20161479

6

张  宁

20161480

7

王怀林

20161510

8

褚琳琳

20161511

9

邵  莹

20161512

10

李  喆

20161478

11

王景安

20161481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对殡葬行为进行检查,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依法对违反行政区划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依法对社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法对福利彩票代销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八)按权限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依法对违法违规的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二)行政法规

1.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2.志愿服务条例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5.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6.殡葬管理条例

7.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8.残疾人教育条例

9.彩票管理条例

10.残疾人就业条例

11.基金会管理条例

12.婚姻登记条例

1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14.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1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6.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7.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四、执法程序

 

 

五、救济途径

(一)办公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站前社区中心路108号

(二)咨询电话:0427—6577778,投诉电话:0427—657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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