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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20〕3号 关于对区民政局及相关人员因工作失误 漏报数据批评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2083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日,我区按照市防指要求,对全区享受参加一线疫情防控一、二、三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待遇相关人员进行统计核查。我区防指社区组牵头单位民政局负责社区(村)工作人员(二类人员)和参与一线防疫的公益性岗位、志愿者、辅警(三类人员)的统计核查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多次修改。由于我区民政局工作失误,上报统计表格产生了人员遗漏的问题,影响了全市统计进度。此次统计数据漏报问题事件,暴露出我区个别部门和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工作不认真等作风问题。对此,区政府决定对区民政局党组及相关人员提出通报批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5月10日,区民政局在市民政局修改报表期间,因操作失误,将我区大洼街道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全部误删,统计报表中漏报我区各镇街第一书记和志愿者,属于操作严重失误,严重影响了全市审批进度和市政府对我区的补助金额,对我区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组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工作不力,给予区民政局全区通报批评处理;区政府党组约谈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责成该党组向区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全区通报批评。

区政府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以此次数据漏报事件为戒,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责任意识,对类似统计上报重要数据和公文等严把审核关口,确保不出现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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