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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落实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 意见整改方案》大政办发〔2020〕24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306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落实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11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落实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20〕6号)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本部分明确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整改原则。

第二部分,责任分工:全区共涉及三个方面工作任务共9类10项整改问题,分别落实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第三部分,整改工作要求: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督促检查措施。



原文:大政办发〔2020〕24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落实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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