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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

5月4日,盘锦市大洼区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王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副区长于淼,副区长张学斌、李猛、宋锦、杨玉楼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盘锦市大洼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意见(暂行)》《盘锦市大洼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盘锦市大洼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暂行)》《盘锦市大洼区加强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意见(暂行)》《盘锦市大洼区加强国有企业融资和担保管理的意见(暂行)》《盘锦市大洼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暂行)》,审议了《盘锦市大洼区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盘锦市大洼区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区政府议事机构设置清理调整的意见》。

王超指出,各镇街、各经济区、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握区情特征,切实增强国企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改革责任,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功能,有效衔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为国有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区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承担起市场化主体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重大决策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确保各项经营投资行为合法合规。要强化考核问责,区国资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和规范区国有企业管理工作。

王超要求,要坚持优化协调高效,科学界定执法职能,全面梳理、规范、精简执法事项,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建立上下贯通、运行顺畅、监管高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体系。要坚持全面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权,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要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平稳过渡,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王超强调,要对标对表加快补齐短板,瞄准农村基础设施等短板和薄弱环节,系统谋划、精准施策、集中发力,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优化服务保障、强化基层治理,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要大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把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与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结合起来,充分结合大洼“三农”工作的基础条件,不断拓展特色产业规模体量,加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持续带动全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

   王超指出,精准帮扶工作是新时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和关键抓手。全区上下要严格按照《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精准帮扶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把握好政策,找准路子,选准抓手,利用好政策资金,做到常态化精准帮扶。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领群众劳动致富,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要创新方法,提高资金使用率,切实发挥作用,为精准帮扶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王超强调,各镇街、各经济区、各部门要全面执行好《盘锦市大洼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健全节水机制,加大节水投入,强化节水管理,发挥阶梯水价等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全区人民参与到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来,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

王超强调,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是区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部门协作、开展专项工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全区上下要规范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区政府议事机构清理调整工作,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要细化工作职责、优化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各议事协调机构要扛起担子、压实责任,推动行政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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