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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大政办发〔2020〕2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11 浏览次数:211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19〕179号)文件中《辽宁省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国家下达的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区农业农村局提议区政府组建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要内容

《领导小组》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领导小组组成:区长王超任组长,副区长张学斌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17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

第二部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各相关镇街、三角洲开发区的职责。

第三部分,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主要工作制度包括协商议事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



原文:大政办发〔2020〕2号 关于成立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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