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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提标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9-11-01 浏览次数:612

按照市政府要求,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加强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根据盘政办发【2019】25号文件要求,居民低保标准由650元/人月提高7%,为696元/人月。

大洼区民政局本着以“为群众分忧、为百姓解愁”的宗旨,扎实开展低保提标工作。为了确保低保提标工作质量,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各镇街民政助理参加的2019年低保提标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我区低保提标工作任务。各镇街负责民政工作人员立即落实此项工作,为使低保提标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六月底前村(社区)工作人员完成入户核查,了解困难家庭基本情况,按照低保提标的新标准核算家庭收入,将符合提标后低保标准的居民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做好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对原低保户按照新标准重新核算低保金,7月份底前低保提标工作已经按时完成,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大洼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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