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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36号--关于大洼东部城区增设农贸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次数:631

邢峰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洼东部城区增设农贸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东部城区规划建设的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研究出以下解决方案。

我中心已委托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大洼区东湖单元控规》(东至疏港铁路,南至大南线,西至向海大道,北至红海滩大街),控规中规划了三个农贸市场,服务于东部胜利社区、东湖新城、天格·东湖湾、胜利小区、剑桥小镇等东部居住区的居民,以缓解现有农贸市场压力,方便群众日常需求。

以上,是我们对您的提案的答复意见,如有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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