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051号--关于农村路灯安置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927

刘焕焕代表:

您的提案《关于农村路灯安置和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十分赞同您提案中的建议,根据您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2014年以来,我区全域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亮化工程作为“八大工程”之一,全区121个行政村各休闲广场、重要路口、村道沿线安装安装电源路灯和太阳能路灯11594盏,保证了每村不少于100盏路灯,方便村民安全出行。提案收悉后,我中心对提案中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摸底,主要表现的问题有:一是路灯位置设置需要进行科学考量;二是路灯点亮时间及时限需要结合群众实际需求;三是部分地区路灯维修、更换不及时,没有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上述问题,我中心与各镇街进行沟通,明确了整改建议,一是对损坏路灯进行排查,尽快进行维修;二是明确负责部门,根据时令随时调整路灯点亮的时限;三是今后新增路灯时,合理考虑点位布局,使其使用效能最大化。目前,各镇街正在积极组织摸排和维修中。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