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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办发〔2019〕39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宁洛高速安徽蚌埠段多车追尾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428

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盘锦市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宁洛高速安徽蚌埠段多车追尾事故的通报》(盘安委办明电〔2019〕2)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大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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