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洼区民政局举办低保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9-10-07 浏览次数:552

低保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的一项根本措施。为充分发挥低保工作在社会保障中的兜底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912日上午,大洼区民政局举办低保工作培训班,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及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区民政局局长李玉辉同志参加此次培训会。

培训班邀请市民政局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低保中心主任刘善敏同志就低保业务工作和临时救助工作进行授课。讲师对低保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采取提问和讨论的方式,结合相关案例,针对敏感、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培训人员进行交流。

关于如何做好低保工作,区民政局副局长孙爱国同志在培训后做了强调:要心系困难群众,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要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提高认识,强化实干意识,忠诚干事、科学干事、团结干事、干净干事,熟练掌握低保政策。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把工作做细、做实。搞好宣传发动,实行阳光操作,要把公开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务求高效、高标准地开展低保工作。要自觉抵御各种诱惑,树立良好的民政人形象,把握好情感的尺度,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应保尽保,给予最大限度的兜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利益。

通过开展此次培训,使全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有了更深更全面的理解,更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全心全意为低保对象服务的高素质低保工作队伍,为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