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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复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493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大洼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扩大了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对全区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残疾人双项补贴家庭的经济状况开展了复核工作。

此次复核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盘民发231号文件关于印发《盘锦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五十四条的文件精神,以及各镇街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的授权书、委托书,依法对大洼区18个镇街现有的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及家庭成员1374户3117名申请人、特困供养家庭52户52名申请人、残疾人双项补贴家庭195户、195名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复查核对,主要体现人社、工商、车辆、房产、殡葬等部门核对的相关信息,公积金责成各镇街网上自行查询,并将核对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镇街作为低保待遇动态管理的参考依据,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

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有效杜绝了申请人对家庭财产信息的隐报、瞒报问题,保障了救助对象的识别精准,为大洼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立救助工作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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