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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69号--关于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入不敷出”现象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622


王凤华委员:

您的“关于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入不敷出” 现象的建议”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9号)收悉,教育局对您提到的此建议非常重视,专门组织了相关会议,并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及解决方法。现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针对我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入不敷出”的现象问题,今年3月,区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实际状况进行了调查。并据此制定改善农村教师队伍“入不敷出”现状的措施。

一、加强和完善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

1.编制定额向农村中小学校倾向。区政府编制部门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编制向农村中小学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与师生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

2.落实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区政府编制部门负责控制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并负责在已核定编制总量内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同时根据区域在校学生情况、学校规模、班额大小、地理位置、生源变化趋势及教师工作量等因素,科学测算各学校教职工编制需求量,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余缺互补、动态管理。

二、补充教师机制,招聘留得住的教师

1.补充教师机制。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00号)文件精神。我区暂采取“退二进一”的政策,招聘部分教师,以解决目前义务教育学校开足、开齐课程实际困难,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更好的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入不敷出”的问题。今年拟招聘教师65人。

2.招聘留得住的教师。尽可能招本市户籍的教师。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应尽可能多招本地户籍的教师。对新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规定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的教师不得调离和借调。增加紧缺学科教师的招录数量。

三、采取“银铃讲学计划”补充农村中小学师资不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明确提出实施银铃讲学计划,鼓励支持我区局直、街道学校中小学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讲学,中央财政按照2-3万元标准对每名支教退休教师给予补助。

四、建立和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

建立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制度。按照省市有关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中小学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按照要求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通过教师轮岗交流弥补个别学校教师学科短缺的问题。

五、加大农村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1.实施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改革,努力消除教师的职业倦怠。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合理管理的聘用原则,积极研究、探索、建立与聘任制相适应的教师工资

分配激励机制。通过试行全员聘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大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经费投入,对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工作量较大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待遇或相应的奖励,实现“多劳多得”,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2.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聘任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深化校内人事制度改革,动真格建立竞聘上岗、能上能下、岗变薪变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效能和办学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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