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长浩委员:
大洼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040号政协提案建议后对其反映的“春江街与中心路交叉十字路口经常发生事故,该路口春江街为东西方向,路口四角有警示灯但不醒目,行车速度往往较快,路口四角近处有造型土丘遮挡视线不便瞭望,中心路为南北方向,驾车由南向北行近路口,向左瞭望受土丘矮树木影响,向右瞭望皆受土丘影响,加之与春江街比较,路面相对较低,致使影响更甚,交通事故易发”的问题。
落实情况:提案中所反映的情况,一是已于年初排查出,并向政府请示,目前政府已同意在此处建信号灯,此项工作正在招标施工单位。二是早晚高峰,加派警力,延长有警时间,在此处指挥交通,以免发生交通事故。三是交警部门将进行实地察看,根据地理位置,调整警示标识的位置,使其更醒目,起到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