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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军人依法优先”大洼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次数:68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尊崇军人,有态度更要有行动。当前,大洼区正积极推动军人依法优先工作,方便军人出行,增进拥军热情,让惠军政策落地生根。

  “军人在保护国家和人民时,一直冲在最前边,应及抢险、救援抗灾,他们一次次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人民子弟兵的责任与担当。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安定团结的生活,我支持军人依法优先。市民张先生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第五十九条规定: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我市已经连续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七次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双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双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军民正在齐心协力、全力以赴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深厚的军民鱼水情谊,不仅体现在救援抢险的危急时刻,更体现在日常生活的互相谦让和尊重之中。
   
强化军人身份认同与荣誉感,应从落实军人依法优先开始。据大洼区双拥办负责人介绍,目前大洼区正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各个服务窗口单位的柜台上均设立军人依法优先服务标识牌,保障军人优先办理出行手续,推动军人依法优先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大对《国防法》、《兵役法》、《国防交通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尊崇感。
   
据了解,目前,大洼区公安户籍办理大厅、车辆管理所、婚姻登记站、银行、景区、医院等36家挂牌窗口单位全部设立了军人依法优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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