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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17年“十一”期间旅游景区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697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大洼区2017年“十一”

期间旅游景区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盘锦市大洼区2017年“十一”期间

旅游景区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区2017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假日旅游安保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保障广大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往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种旅游数据及经验,结合我区今年各旅游景区实际,制定本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随着我区对外知名度的不断扩大,游客明显增多,“十一”旅游黄金周游客接待量必将大幅增长。各单位、旅游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毫不松懈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面对今年旅游新形势,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旅游安全、市场管理、旅游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确保旅游黄金周期间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一)强化旅游企业管理

1.各景区做好封闭和主要交通节点车辆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景区内游客数量,景区要实行验票进入,且在主要交通节点设置车辆调节岗,达到最大承载数量要及时向景区指挥中心报送情况信息,同时向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报送,并在景区进出口向游客公示,发出预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出现交通拥堵或安全事故时,引导车辆、人员从备用线路疏散。

2.做好电子验票和流动性票务销售工作。确保电子验票系统正常运行,并在主要进出口增设流动售票及服务站点。

3.做好分区路引指示工作。景区内增设游览指示引导标识,合理规划游览线路,主要区域安排专职引导人员。

4.做好安全工作。做好各项设施自检自查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手续齐全,无安全隐患,各项设施设备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范进行,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件要齐全。设置护栏、护网、消防器材等专门安全防护设施,增加安全引导标识,加强对景区内外安全巡视,增设安全、防火警示牌,加固水系、桥梁等护栏,在建项目要设置隔离带,安排足够数量专职安全人员,维护活动现场秩序。做好各项安全预案、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

5.做好交通工具换乘措施的社会公告工作。要做好游客换乘及转运过程中的衔接,合理规划观光车行进线路,并提前向社会公告换乘措施信息。

6.做好旅游团队游览车辆的管理工作。提前规划好旅游团队车辆景区内行进线路,避免与游客、景区观光车发生拥堵。加强旅游团队车辆管理,避免事故发生。

7.做好游客自驾车辆停放的引导工作。要在各停车场安排人员值岗,避免自驾游及其他车辆的乱停乱放。在主停车场达到饱和状态时,启动分流工作预案,专人引导车辆分流。

8.做好景区内车辆承载和交通管控工作。各景观节点安排专人管控调度车辆,增设临时停车场,在主停车场达到饱和状态时,启动分流工作预案,专人引导车辆分流。

9.做好运营车辆、船只和驾驶员的资质检验工作。禁止景区无资质车辆、船只参与运营,参与景区运营的相关车辆、船只及驾驶员必须具备完备的运营资质,严格控制景区内各种车辆行进速度,设置消防、救护等紧急车辆交通疏导专用线路并确保畅通。

10.做好景区内各类商户、摊位的管理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参与经营单位必需具备资质,明码标价,禁止占用景区交通线路经营行为。

(二)强化交通疏导

1.区公安局要统一部署全区警力,做好交通管控工作。重点加强中华路、向海大道、305国道及各高速出口的人流、车流的疏导工作;增加临时治安岗亭或报警站,扩大管控空间;实施远端分流、近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有序;加大对高速出口与国道、省道结合部的管控和疏导;增加各旅游区的警力布置,对主要交通道路进行管控,指挥车辆通行。

2.区交通局要做好客运保障工作。协调景区运载转乘车辆;做好客运包车、城市公交出行保障和出租车辆管理;做好公路沿线的监控管理,加强普通公路巡查和维护,确保全区公路基础设施状况良好。

3.区文旅局要协调各高速公路出口组织免费发放大洼旅游地图,要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站,引导自驾游车辆快速抵达景区。充分利用旅游微信平台和FM95.3调频及相关平台发布自驾车游览路线。

(三)实施预报预警

1.区委宣传部要利用FM95.3调频节目定时播放天气预警及交通状况信息,引导游客出行。

2.区公安局要协调高速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利用高速的电子显示屏,向自驾车游客通报各高速出口的交通信息;在我区各高速出口设置疏导岗位,及时向主要景区发布车辆流量预警。

3.区交通局要在客运站及时发布公路状况、气象预报、交通管制、班次增减、客票余额等信息。

4.区气象局要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及时报送并发布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的预警信息。

5.各主要景区要建立健全游客承载量上报制度,当景区游客量超过日最大承载量,必须及时上报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并在景区进出口向游客公示,发布安全预警。

(四)红海滩旅游景区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1.防恐防暴处置办法。一旦发生恐怖袭击或爆炸可疑物品时,最早发现的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反恐防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视情况启动应急 预案,并与犯罪嫌疑人周旋。立即通过拨打110电话报警。安全保卫组立即赶往现场组织乘客疏散到安全地带,并维持秩序,等待警方前来支援处理。指挥中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启用相应预案。指挥中心职责:根据救援工作组报告发生恐怖袭击或爆炸突发事件时,迅速下达应急命令;如果因事件而发生了火灾,还应启动《防火应急预案》。命令现场驾驶员拨打“110”,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请求武警协助;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命令各组组长立即达到各自的岗位展开救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事态严重性,适时发布其他应急指令。救援组职责: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组织本组人员到达事发区域进行救援。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立即安排组员营救,营救的同时必须确保自身安全,还要避免伤员的二次伤害。在遇有人员被挟持的情况下,组长要命令组员后退,稳定犯罪分子的情绪,待心理专家前来处理。如现场发生起火,还应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响应火灾处理预案的相关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形势;必要时,请求指挥中心给予支援。

疏散组职责: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带领本组组员到达事发地点,引导乘客的疏散工作。疏散的同时,要劝告大家不要惊慌,要尽量稳定大家的情绪,确保疏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疏散完毕后,全部组员撤离现场,并配合安全保卫组守护车辆周边的各个路口,阻止车辆、人员通过。事件结束后,组长向指挥部提交一份本组工作报告;安全保卫组: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安排组员对车辆周边的每个道口进行封锁,禁止一切不相关车辆、人员入内。协助警方对外界的警戒工作,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方规定的警戒区,同时配合救护组就伤员的救治工作。对现场周边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迅速向指挥中心报告,同时防止破坏分子趁机进行破坏。如果发生了爆炸起火,安全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材到达现场,展开救火工作。引导警方、“120”救护到达事发现场。救护组: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拨打“120”电话,并迅速到达事发地点,展开伤亡人员的救护工作。在“120”还未及时赶到时,救护不要给伤员带来二次伤害,要准备必要的救护工具。把伤员安置到安全区域,等待“120”前来救治。 要及时的将现场伤亡情况上报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人员支援。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吃、住、行),安置好伤亡人员家属。配合“120”做好其他救护工作;事件结束后,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事件结束后,提交一份本组工作报告到指挥中心。

2.游客意外伤害应急处置办法。应急指挥中心在工作现场明显处设置“应急指挥中心急救电话号码和路线通告牌”。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后,首先联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与应急指挥中心联系须明确的内容: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受伤人数和部位;简要事故原因。联系人要经应急医务人员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确认联系后,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单位安排专人在现场主要路口处接应。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与本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联系,并将联系电话和路线在应急指挥中心内部张贴。当公司应急车辆不能满足抢救时,对外联系要明确来救护车抢救,并安排专人在主要路口接应。

3.治安事件处置办法。暴力抢劫事件:当有暴力抢劫事件发生时,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制止犯罪,要注意保护自身。公司领导迅速组织警力赶赴事发现场,现场如有监控设备,要注意保护好设备,以作证据。疏散围观人群,封闭周边出入口,控制局势。在确保当事人及安全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制服犯罪嫌疑人,必要时可以使用警械或合法器械。如果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要组织警力进行搜捕,搜捕时不可单独行动,要重点搜查各个死角。若犯罪嫌疑人已经逃离,要向当事人了解该人体貌特征、逃跑方向、乘用交通工具,以及被劫物品等,认真记录。在向见证人了解情况后,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对接公安机关报警程序。当事人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设法送医院医治或抢救。如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配合公安机关做相应工作。

发生盗窃事件的处理:当确认发现盗窃行为时,应立即控制盗窃人,并提取监控,如事后发现盗窃损失,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重大损失要立即拨“110”电话报案。如果发生在公共区域,配合安全部保持公共秩序。打架斗殴事件处理:发现打架斗殴事件,维护好游客,并上前制止。如事态扩大,围观游客较多,应立即报警,并驱散游客。在调解和制止斗殴中,切记尽可能不动用暴力,不允许恶语相向或偏袒一方,一定不能将矛盾引向自身。有人受伤时,应及时抢救或送往医院。将事件经过向公司领导汇报,由领导决定报警程序。检查斗殴现场的公司设施有无损坏,追赔损失。

4.观光车事件处置办法。游客身体发生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通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向相关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驾驶员、讲解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车上游客情绪和患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引起其他不必要的意外事件,影响景区形象。处置流程:驾驶员发现车上游客身体状况出现异样或车辆发生事故时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并做好车上其余游客与患者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观光车管理部部门领导接到事故车辆驾驶员的报告后,合理调配部门人员协助事故车辆驾驶员处理事故,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报告给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接收到报告后,立即调派景区医务人员及部分值班警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应急小组联系周边的医疗机构。景区医务人员对受伤游客进行初步的医疗救治后,观光车驾驶员要按照领导的指示将患者尽快送到专业医疗机构,将受伤游客移交给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救治。在救助受伤游客的同时,景区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值班经理的带领下按照景区应急预案履行应急救援任务,将游客疏散到安全地段。景区广播工作人员接到领导通知后及时切换广播系统,播放事先拟好的“因观光车故障或道路抢修”通知、劝导游客不要拥挤,通知员工维护好秩序。景区安保人员应注意严控景区大门,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观光车驾驶员注意保护事发现场,不得随意移动现场实物,配合公安人员勘察现场、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5.食物中毒处置办法。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后,接报人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时,接报人对事件的发生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通知报告人保护现场、留存病人粪便、呕吐物、可疑中毒食物及盛装可疑中毒食物的容器。游览过程中游客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现象,尤其是群体性发病情形的,要严格执行首见报告制度,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景区相关领导;景区医务人员对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做前期处理并将患者送至指定医院就诊。景区内发现有游客或员工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头晕、恶心、腹痛、呕吐、腹泻等)时,发现人要简要了解中毒者的国籍、发病前就餐情况、所吃食物等,及时向景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马上派出人员,携带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箱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病人已送医院治疗的应派人到医院进行跟踪调查。确认发生食物中毒后,要立即拨打120或119,请求支援。到达现场后,应尽快了解事情经过,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停止事故发生单位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并将中毒患者送医院救治,做好病人的交接和追踪;保护现场,封存可疑中毒食物、原料;停止销售或经营并追回已售出的可疑中毒食物;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物用工具及用具;责令事故发生单位消毒、清洗中毒场所和相关设施、消除可疑污染因素;必要时对共同进餐未发病者进行预防性服药。

三、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工作

(一)区安监局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牵头组织区公安、服务业、环保、交通、卫计、市场监督管理、文旅、海洋渔业、物价等部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组建联合检查组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对不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企业及时予以处理,确保安全度过“十一”旅游黄金周。

(二)区公安局要以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治安事故、防暴恐等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加大对汽车站、大型商场、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主要景区、交通干道配置相当数量的警车、消防车辆及警力保障;对红海滩廊道等主要景区增派警力并进行24小时巡查,为游客营造安全的旅游环境。

(三)区交通局要做好旅游包车、景区车辆及景区船只的检查工作;清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重点打击车辆、船只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保障全区水陆交通安全。

(四)区服务业局要监管全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公开24小时服务电话,开展对重点购物场所、温泉企业、宾馆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全区餐饮企业及旅游景区周边大排档、民宿、农家乐、食品超市的摸底排查工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做好各景区娱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六)区海洋渔业局要做好全区休闲渔船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七)区环保局要做好全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八)区卫计局要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院,预留救治床位;成立应急救援队和医疗专家小组;120急救车要进驻主要景区,并开辟绿色救生通道。

(九)区住建局、建设集团等单位要做好全区旅游主线路沿途亮化、美化及卫生清理工作。

(十)各镇街要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自属地内旅游主线路沿途亮化、美化及卫生清理工作;加强域内乡村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区域内民宿、农家乐、采摘园等乡村旅游场所开展安全巡查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户,重点加强对涉及防火、防电、涉水设施设备的排查

四、规范旅游市场

(一)区文旅局要全力做好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严禁旅行社使用“黑车”“黑导”,督促旅行社规范使用合同范本;进一步提高导游员、讲解员的接待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旅游质量;重点查处文化旅游企业强迫与变相强迫消费、挂靠承包等不规范行为,及时处理投诉。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商品市场、购物店及景区周边旅游购物市场的整治工作力度,打击市场存在的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参杂使假、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行为;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旅游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促进消费纠纷的和解;开展对全区民宿经营的规范管理工作。

(三)区物价局要做好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娱乐单位门票、车船票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查假日期间哄抬物价行为。

(四)区综合执法局要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临时性河蟹、大米和露天经营的市场秩序,加大对城区及景区周边占道经营、车辆无序停放的整治力度,净化、美化城区环境。

(五)赵圈河镇、清水镇、大洼街道、田家街道等旅游重点镇街在主干道设立河蟹、大米临时性销售市场,规范棚亭、标示、广告,突出产品和地域特色。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制定方案

各相关单位要提早落实安排,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的电话要保持畅通,并于9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人、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报至区假日办。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同时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必须确保全区黄金周期间旅游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区政府成立2017年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各单位第一责任人,黄金周期间做到指挥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行,及时解决处理各种急难问题和突发事件。

(四)健全制度、周密安排

各相关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要保证投诉电话随时有人受理,组织专人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请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员假日期间务必在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做好值班工作,各旅游企业做好旅游信息的整理、统计、汇总工作,务必于每天18:00前报送区假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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