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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

蒋未未,盘锦市大洼区张家院灶台鱼炖大鹅店的经营者,其经营的饭店位于大洼区田家街道,昆仑新天地小区。2017年4月30日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其经营的饭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饭店油烟净化配套设施不健全,造成油烟净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5月3日区环保局对蒋未未下达了预处罚,要求饭店停业整治,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送达预处罚通知书后,蒋未未未进行陈述申辩,5月14日区环保局下达了正式处罚(大环罚字[2017]第18号),责令饭店立即停业整治,处罚人民币5000元。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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