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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

盘锦富添石油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大洼区东风镇帅乡工业园区,法人代表,陈勇。2017年3月18日大洼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现有锅炉与环评批建不符;2、炉渣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3、生活污水和锅炉产生废水直排外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下达了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7]第15号,要求企业立即对违反行为进行整改并处罚七万三千八百四十五元。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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