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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双229-30-28勘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7-01-28 浏览次数:4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3月1日大洼县环境保护局受理了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双229-40-36勘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日-3月15日。
联系电话:0427-6780421(大洼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大洼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邮  编  :124200
项目名称:双229-30-28勘探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县清水镇志红村东北处455m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
环评机构:盘锦科力安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日期:2016年3月1日
项目概况:双229-30-28勘探项目为钻井勘探工程,井深3600m;井场长82m,宽56m,占地面积为4592㎡。修建一条进井路,长20m,宽6m,占地面积为120㎡。总征地面积47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钻井工程由于距离居民区较远,噪声影响较小。
2、废水防治措施:钻井废水排入随钻处理工艺回收罐,与废泥浆一同随钻处理,用于调节泥浆浓度,循环使用,不向地表排放。钻井工程结束后,剩余废水统一拉运至兴二联处理。在井场四周设置临时土围堰,土围堰高度不小于20cm,防止各种污水、污油、钻井液等流入农田。生活污水设置旱厕,定时清掏。
3、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泥浆池固化处理废弃钻井泥浆,在钻井平台周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确保钻井废水、泥浆不落地。生活垃圾设置集中垃圾投放点,集中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4、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评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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