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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19 浏览次数:1487
大洼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棚户区改造步伐,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依据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政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造福于民为出发点;以货币补偿和货币化安置为方式,把棚改做为中心工作任务,加强领导、全力推进,确保在明年9月底前完成棚改658户的总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政府作为此次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主体,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各责任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农发行贷款专项建设资金。鼓励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缩短居民在外过渡周期。通过搭建房源信息平台,统一采购存量、在建商品房作为货币化安置房,满足居民多样化安置需求。
(二)科学规划,缜密实施
根据棚改任务总量,结合大洼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制定棚户区改造安置方案。将棚改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相结合;新建与利用现有资源相结合。举全区之力,合理调配谈迁人员分工、领导包保,具体到片、具体到人、具体到户。通过“六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宣传、统一培训、统一人员、统一流程”,先易后难、先慢后快、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以功能全、配套好、质量高为标准,购买和定建货币化安置房,使居民的居住要求得到最大化满足。坚持改造和保留相结合,利用好发展空间,保留地区特色,彰显自然。实现从低到高生活组团的跨越,使棚改居民家庭财富得到增加。
(四)完善配套,同步建设
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利用好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组织好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推行绿色、节能、环保。
(五)让利于民,造福民生
棚户区改造宗旨是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为民、惠民、亲民、利民,不与民争利,是此次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六)自由选择,公平合理
在安置方式上给居民多种选择,既可以货币补偿得到实际货币;也可以购买在区域内通过政府招标团购、质优价廉、性价比高的货币化安置住房;还可以在政府平台公司的定建安置房进行回迁安置。通过灵活的安置方式,从不同层面满足居民的安置要求,把更多的选择权公平合理提供给居民。
(七)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安置政策公开、透明,让居民了解、参与每个操作环节,“一个政策,一把尺子”贯穿始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八)讲求诚信,取信于民
讲求诚信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石,更是建设诚信政府、法制政府的基本准则。要设立棚改热线电话,制作棚改宣传册,答疑解惑。在政策宣传过程中,对居民说出的每句话、每个承诺,都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争取绝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可,共同完成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
(九)保护合法,打击违法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借棚户区改造之机,抢栽、抢种、抢建和擅自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不正当行为,意图增加补偿的,予以坚决打击,涉及违法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决不手软,确保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十)奖励先进,鼓励配合
通过速迁奖励、整楼搬迁奖励、契税减免、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居民,对政策截止期以后的居民不再赋予配合支持和任何优惠政策。
三、总体目标
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5个镇,7个地块,占地总面积26.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96万平方米,共658户。
1、(1)新兴镇棚户区改造规划:坨子里村,西下坎地块,占地总面积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82万平方米,共涉及85户。
(2)清水镇棚户区改造规划:立新村地块,占地总面积4.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共涉及100户。
(3)新立镇棚户区改造规划:共涉及1个村,3个地块,分别是陶瓷东地块、陶瓷西地块、火车站地块,占地总面积8.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共涉及231户。
(4)唐家镇棚户区改造规划:北洼村北洼地块,占地总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共涉及175户。
(5)田家镇棚户区改造规划:大堡子村大堡子地块,占地总面积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8万平方米,共涉及67户。
2、安置方式
(1)回迁安置到政府已购置回迁楼。
(2)异地新建回迁楼,选择非建设用地,建设安置改造区域内被征收户。
(3)货币化安置补偿,依法履行房屋征收评估程序,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4)在安置区域内,科学配置部分廉租房,保证贫困群体的住房需求。
四、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安排
四、政策制定和宣贯阶段
(2016年10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棚改(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并按时间段划分若干流程,对谈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棚改政策,把政策吃深吃透,准确传达到棚改居民中去。由谈迁推进组深入到棚户区改造区域并设立咨询台,与棚改居民对接政策;通过与居民接触,认真倾听棚改居民意愿和诉求,不断细化夯实安置政策,使居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地满足,形成“要我棚改向我要棚改”转变的氛围。
(二)入户核量登记和评估阶段
(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各谈迁推进组对棚改责任区内的住户、企业房、商业房、综合楼、地上附属物等基本情况,逐户摸底,一户一档留存影像资料,调查数据要真实准确。通过入户摸清底数,掌握居民住房和生活状况,为谈迁工作奠定基础。
(三)协议签订阶段
(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政府正式下达《征收决定》,按程序做好《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公告、公示工作。各推进小组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帮助棚改居民算好长远账、算好经济账,用真心真情赢得群众的支持,签订协议、验收同步跟进。
(四)依法执行阶段
(2017年7月1日-2017年9月30日)
对于通过谈迁方式与棚改居民仍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政府对其下达补偿决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执行。
(五)完成节点
2017年棚户区改造完成节点,按照省政府辽保居办【2016】111号文件要求,在1月份开工率不低于20%,3月份开工率不低于40%,6月份开工率不低于70%,9月份全部完成。
五、优惠政策
1.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组建物业公司,优先安置被征收户无业人员,负责回迁楼物业管理。
2.降低回迁楼物业费收取标准,并对贫困户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回迁户负担。
3.根据棚户区改造区域摸底调查情况,科学配置廉租房(户型55平方米),保障低保家庭住房需求。
六、责任分工
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总指挥部,全面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决策部署。下设居民谈迁组、帮扶谈迁组、民政谈迁组、教育谈迁组、政策宣传组、货币安置组、建设安置组、综合调研组、信访维稳组、安全保卫组、法律保障组、监察考评组、拆违领导组等。
七、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是促进振兴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要牢固树立“抓棚改就是抓发展、抓棚改就是抓民生”的理念,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不厌其烦的工作耐心、当好为民服务的表率。要把棚改工作当成一件大事、要事、急事,下大力气。按照谈迁推进的时间节点,全面高效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3.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强化领导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指挥部与责任主体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考核。组织部、监察局跟踪考核,对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消极,不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阻挠或严重影响棚改工作推进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坚决杜绝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等现象,确保棚改工作高效、廉洁、阳光、依法依规运行。
4.严格程序,坚守底线。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棚改安置政策要求,“牢记一个政策管到底、一个标准用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坚守政策底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断扩大群众参与面,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有序进行,结果公开,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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