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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环保局行政处罚政务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6-08-24 浏览次数:442

1、盘锦鑫丰园石化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2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15万元。
    2、辽宁泰宇石化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60%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20万元。
    3、盘锦富添石油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60%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20万元。
    4、辽宁亿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未批先建,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60%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20万元。
    5、辽宁尚品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2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15万元。
    6、盘锦精孚石油机械厂,未批先建,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2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15万元。
    7、盘锦义朋石化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未批先建,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60%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20万元。
    8、盘锦众晟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2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15万元。
    9、盘锦鼎昌化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程进度的60%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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