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泰宇石化有限公司10万吨/年FCC油浆改质制橡胶填充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
辽宁泰宇石化有限公司10万吨/年FCC油浆改质制橡胶填充油项目。
二、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东风镇帅乡工业园,项目占地面积5993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万吨/年FCC油浆改质制橡胶填充油工艺装置、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办公设施。
三、工作程序及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搜集,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询主要事项: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项目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现有选址建设的态度、该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泰宇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国太
电话:1874239****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盘锦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话:0427-2998236
电子邮件:hp0427@sohu.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电邮、信件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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