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第4号令

发布时间:2011-08-08 浏览次数:644

 第4号令

关于迎战今年第九号强台风“梅花”

做好组建各类应急抢险队伍

等有关工作的命令

各镇、县防指相关部门:

根据8月7日18时县委、县政府防御今年第九号强台风“梅花”工作汇报会的安排部署,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下达如下命令:

一、必须组建能调得出、用得上、打得赢的应急抢险队伍,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整装待发。由县电力部门组建70人的电力抢险队伍,在县供电公司集结待命。由3家通讯公司组建50人以上的通讯抢险队伍,分别在3家通讯公司集结待命。由县交通部门组建50人的交通抢险队伍,在县交通局车辆检测中心集结待命。由县自来水总公司组建50人的自来水抢险队伍,在县自来水总公司集结待命。由县人武部组建125人的民兵预备役抢险队伍,在县第一高级中学集结待命。各镇由机关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组建10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在本镇机关集结待命。由各村组建至少3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在本村部集结待命。由县卫生部门组建10支合计50人以上的医疗救援队伍,在县第一人民医院集结待命。各镇至少组建1支5—10人的医疗抢险队伍,在镇机关集结待命。全县合计组建各类抢险队伍278支,共约6000人,确保在强台风、强降雨、风暴潮同时来袭出现较严重险情时,应急抢险队伍能够随时调出,冲锋在前,及时排险。

二、必须做好应急抢险船只和车辆准备。县交通局征用30辆抢险救援车辆,在县交通局车辆检测中心院内集结待命,车辆统一标识,按序排号,司机与应急抢险人员统一食宿。县海洋与渔业局征用40艘大马力机动抢险船,其中,大辽河机动抢险船20艘,在田庄台码头集结待命;辽河机动抢险船20艘,在接官厅挡潮闸处集结待命。船长和船员统一食宿,船上备有救生器材,随时听候县防指命令,投入抢险救援。

三、必须做好有关食品、食盐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供应。县经贸局和县供销联社要协调各类商业网点,积极做好食品、食盐与生活必需品等储备供应,确保一周内不发生食品、食盐与生活必需品短缺现象。

四、县、镇两级防指必须做好各类防汛物资准备。县防办负责准备编织袋5万条,木材150立方米,铁线20吨,塑料布10吨,救生衣3000件,救生圈100个。每个镇负责准备编织袋1万条,木材10立方米。县供销联社负责准备编织袋10万条。此外,县镇两级政府还要准备至少100台套备用电源发电机,其中,县防指准备30台套备用电源发电机,安放到重要指挥机关、大型排水闸站等重点部位,各镇准备3—5台套发电机,安放到政府机关、自来水站、排水泵站等重点部位。

五、各镇村要将辖区内精神病人和智障患者进行转移和安置,确保在台风暴雨来临时,精神病人和智障患者有安全居所,有可口饭菜,有监护人照看,坚决不出现死人伤人问题。

                                                             大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七日

上一篇: 第3号令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