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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城区设置露天小市场(第4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1 浏览次数:0次

徐晓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设置露天小市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具体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现阶段,大洼区城区范围内已设置多处露天小市场及便民服务点位,既为本地农户、小微从业者提供了合规的经营场地,助力群众灵活就业增收,也极大方便了周边居民就近采购生活物资,切实回应了民生实际诉求。这些便民点位布局合理、覆盖广泛,有效衔接了居民生活需求与基层经营供给,在保民生、促就业、暖民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认可。

日常工作中,持续深化露天市场规范化提质管理,多措并举维护良好经营环境。一方面常态化加强场内秩序管控,主动引导摊贩恪守经营准则、依规有序开展经营活动,严防出现挤占通行道路、阻碍行人车辆通行、干扰临街商铺正常营业等情况,保障场内经营氛围井然稳定。另一方面从严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明确经营主体保洁责任,督促从业人员做到经营垃圾随产随清、当日清理到位,时刻保持摊位及周边区域干净整洁,守护整洁市容面貌。

后续,将立足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持续优化露天市场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日常巡查、规范引导等管控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在严格遵守市容管理规章、守住城市管理底线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城市治理成效与便民服务初心,合理优化市场运营管理细节,全力打造秩序规范、环境整洁、便民利民的露天经营场所,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与城市宜居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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